【以案说险】个人证件不外借 天上不会掉馅饼 |
发布时间:2024年03月15日 |
【经典案例】 老李:老王,看我新买的手机,1万多,好看吧! 老王:老李,你发财啦?!居然舍得花这么多钱买个手机? 老李:那你看,我有个朋友给我介绍个来钱的活。 老王:什么活啊,我能不能干啊?咱们可是老朋友了,发财的事可不能丢下我! 老李:行吧,那我跟你说,你可别再说出去了,谁都不能说知道吗,要不然这活可就不一定是你的了。 老王:行行行,我肯定不说出去,你快说吧。 老李:就是把你的银行卡和身份证借给人家用用就行,用一次给一次的钱,人家也不干啥,就是倒到外汇、转账汇款啥的,具体给多少钱要看人家每次转账的钱数,你看我这手机,就是人家用了五次卡给的钱买的。 老王:还有这好事,你等着我,我马上回家给你拿卡。 不久后,两人均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刑。 【案例分析】 本案中,两人贪图蝇头小利,为了一张卡几百元的收入,不惜将个人银行卡出租、出借,甚至介绍他人为犯罪团伙提供银行卡并从中抽利,最终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帮凶。 【风险提示】 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身份证、银行卡、网银等账户存取工具,保护好登陆账号及密码等个人信息,不得出租、出售、出借个人银行卡、身份证等账户存取工具,一旦发现买卖银行卡的犯罪行为或自身银行卡存在异常,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,配合公安机关或者银行卡发卡机构做好调查取证工作。 |